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调整台州市路桥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时间的议案,决定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时间由2016年3月1日至4日调整为2016年3月15日至18日,3月14日下午召开预备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关于路桥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稿),提请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路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试行办法(草案)》。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毛新宇,区人民法院院长葛建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计旦、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各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或副主席(工委副主任)列席会议。(摘自中国路桥新闻网)
台州市路桥区南京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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